除了正式编制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很多都存在着大量的劳务派遣人员,也就是我们经常听到的单位“临时工”。
那么,为什么事业单位和机关单位大多都在使用劳务派遣,存在大量的劳务派遣人员呢?
一方面体制要严格控制编制名额数量,即使如此,加上体制内人员工作稳定,流动率较低,依然面临着严重超编的问题;另一方面,随着技术的革新和发展,很多体制内上了年纪的人员,难以胜任原来的工作岗位,或是接手新的工作。所以,机关事业会向第三方劳务公司寻求劳务派遣服务,解决体制内的用人难题。
区别于与机关事业单位正式签订劳务合同的合同工,他们分别属于两个不同的劳务主体,严格来说是两个公司的员工。劳务派遣人员其实就是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劳务公司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劳务人员,他们是劳务派遣单位订立合同的员工,然后被委派到用工单位去工作。
综上所述,劳务派遣人员与所在机关事业单位,并没有建立劳动关系,不仅从根本上解决了事业单位超员的问题,同时,机关事业单位裁员的时候,可以直接与劳务公司解除劳务关系,这样也省去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最后,机关事业单位感觉劳务派遣人员不能胜任岗位,可以通过第三方劳务公司沟通直接调换人员,采用劳务派遣服务之后,可谓更省时省心省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