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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派遣员工薪酬管工资发放的问题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 "劳务 派遺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说明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由劳务派遣单位支付。实践中的操作是,用工单位将工资打到劳务派遣单位的账上,然后由劳务派遣单位发放给被派遣劳动者。

那么,派遣人员工资的发放又有哪些方法呢?

用人单位需按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定时向员工支付工资。对于员工工资支付,《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明确规定"工 资应

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即用人单位向员工支付的工资需是法定货币,不能以实物或有价证券代替。劳务派遣公司常用的工资支付方式主要有三种:现金支付、通过银行支付及现金支付与通过银行支付相结合。

通过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知道I资支付的方式,但是,工资支付过程中也会有相应的风险,工资支付的风险,我们应该怎样规避呢?

国家在工资支付保障、最低工资支付、特殊情况的工资支付等方面都制定了有关的法律法规。劳务派遣公司要对有关工资支付的条款充分了解,这样才能有效地规避I资支付带来的不必要的风险。

例如,有关工资支付保障方面,《劳动法》有关工资支付的规定有如下条款。

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 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 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有关最低工资支付方面,《最低工资规定》《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对最低工资的给付进行了规范,企业不得以任何名义克扣或减少工资给付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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